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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狼传》注释商榷
作者姓名:刘兴梯
作者单位:武汉中学东湖
摘    要:马中锡的《中山狼传》已选入一九七九年湖北省编高中《语文》第四册。我对这课中的几条注释有不同看法,今提出来商榷。1、“有狼当道——有狼在道上。”显然,此注是将“当”释为“在”了。“当”并无“在”义。此处的“当”是遮拦、阻挡的意思,“当道”即站在路当中,把路拦住。《史记·赵世家》:“他日简子出,有人当道,辟之不去。从者怒,将刃之。”在“有人当道”之后有“辟之不去”四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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