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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行教师校长交流轮岗
作者姓名:张宝敏
摘    要:天津市教委日前宣布,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建立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长效机制。参与交流的教师、校长范围包括:全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6年的在编在岗教师;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任

关 键 词:义务教育学校  天津市教委  工作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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