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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填数(续完)
引用本文:李莉.三、填数(续完)[J].安徽教育,1993(5).
作者姓名:李莉
作者单位: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摘    要:例10]填上+、-、×、÷或( ),使算式成立。 1 2 3 4 5 =10 解:从算式的得数10想起,而算式中第五个数是5,在它的前面选择不同的运算符号,作为前几步计算结果,也就随之而不同。比如,最后一步选“+”(+5),那么前面几步计算的结果就应是5;如选择“-”(-5),那么前面几步计算的结果就应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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