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以美育德”的内在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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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泽云.论“以美育德”的内在逻辑[J].韩山师范学院学报,2023(1):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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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泽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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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韩山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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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2年度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项目编号:2022GXJK022);;2021年度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项目编号:粤教高函[2021] 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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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美育德”指向的是美和善的关系,追求的是美和善的和谐统一。向善和爱美是人的社会天性,也是存在方式,人类离不开善和美的生活。善和美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两者皆源自人性的内在需求和生命自身的自由追求,都是生命存在的根本目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善与美是共通的,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依存,善是美的基础,而美是善的表现形式。基于善和美的相通性,美才得以育德,德才得以育美,这是“以美育德”的逻辑起点。审美教育实质上是唤起受教育者审美经验的过程,而审美经验的展开过程同时也是道德教育的过程,美育主要通过深化道德认知、升华道德情感和坚定道德信念等方式促进道德心理结构的发展和完善,从而达到“以美育德”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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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美 道德 以美育德 内在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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