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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宽容·和谐
引用本文:隋喜文.养犬·宽容·和谐[J].教育艺术,2007(2):20.
作者姓名:隋喜文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讲师团
摘    要:眼下关于养犬与烦犬的争议正趋白热化.烦犬者罗列出犬伤人、扰民等"罪状".养犬者摆出的宠爱动物的理由也很充足.近日公安部通过新闻发言人出面"劝和"说,养犬与不养犬都是公民的权利.养犬人要考虑不养犬人的利益,不养犬人也要宽容养犬者.

关 键 词:利益  养犬人  权利  公民  新闻  公安部  动物  罪状  犬伤人  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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