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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國的十進制氏族組織
作者姓名:張政烺
摘    要:‘古代中国’一词在作者用来相当于中国的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初期,即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最高阶段,这约略相当于历史上的夏商周和春秋时代。关于古代中国的历史有许多问题应当加以说明,作者亦曾作过这样的准备,只因个人的精力有限还未能如愿以偿。这里发表的只是许多问题中的一个,因为未经说明的问题太多了,在一篇里不可能完全照顾到,所以有些地方便不敢心情的发挥,这要在陆续发表的文章中,弥补这些缺憾。古代中国由于生产力逐渐的发展,氏族制已进步到部族联合,有些氏族努力澎涨了,取得了长期的领导权,其馀的氏族便变成了他的从属。部族及联合的出现本来是基于利害关系的,现在利害的关系更为顯明了,於是从民主的平等的结合变而为带有武力的强制的性质,许多被征服的氏族亦常被编入部族中,这样在部族及联合中公然的出现了统治氏族和被统治氏族。统治氏族为了便于管理,容易达到战争和生产的目的,把被统治氏族在原有的血缘为基础的组织上加以人工的调整,使每一氏族都包含一百个壮丁,从氏族宗族到部族都成为一种十进制组织,即每一部族包含一百个氏族一成个壮丁,这便是尚书尧典上所说的『平章百姓,百姓昭明。’这样组织的办法虽然不是一般的氏族制发展的必然路径,但是我们可以在某一发展阶段上处处遇到,如印加族统治前后的古秘鲁印第安人,纶缪拉斯时代的罗马人,凯撒和塔西他記载中的日耳曼人,便都施行过。这些社会发展的实例都曾经恩格斯肯定的指明是处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和最高阶段的氏族社会,正好同古代中国作一个此较的说明。此外,类似的组织在中央亚细亚和中国北部的蒙古利亚种游牧人里变曾存在过,不过这些‘东方民族’的出现都在中世纪以後,不免带有游牧封建主义的色彩,不是古典的正常的发展,我们就不必理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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