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法治的对立面有两个,一是“人治”,二是“德治”或“礼治”。法治与人治的主要区别是:从主体上,法治是众人之治(民主政治),人治是一人(或几人)之治(君主专制或贵族政治);法治依据的是反映人民大众的法律,人治则依据领导人个人的意志;二者的分界线是:当法律与当权者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原初意义上的“法治”与“德治”或“礼治”之争其实都在“人治”前提下进行,是不同流派(儒家与法家)之间的争议。当代中国的“德治”是在确立“法治”的前提下,倡导以道德来辅助法律之治时而使用的,与前述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