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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现场心理轨迹勘查盗窃案件
摘    要: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是如此的繁纷复杂,以至于从中找不到两个完全相同的事物。但是,人们为了把握它,把各种各样的事物大体上归为三类,这就是自然现象,社会现象和精神现象。现场勘查工作属于刑诉工作,是社会现象范畴;心理轨迹就属于精神现象的范畴。笔者旨在将精神现象范畴的心里轨迹与社会现象范畴的现场勘查相结合,升华,以突破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最终达到成功寻找、提取痕迹物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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