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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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1996年11月1日起实施 )第八条规定 ,国家教委组织实施的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简称国家教委社科研究项目 )包括 :(1)国家教委社科规划基金项目 ,一般五年组织申报一至二次 ;(2)国家教委博士点社科基金项目 ,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 ;(3)国家教委青年社科基金项目 ,一般两年组织申报一次 ;(4)国家教委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主要指从校外有关部门获得经费资助的研究课题 ,定期或不定期受理。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由国家教委社会科学司 (简称 :社科司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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