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位执行中第三人异议的滥用与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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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小婵.论代位执行中第三人异议的滥用与规制[J].文化学刊,2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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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小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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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侨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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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代位执行制度适应了司法实践解决"执行难"和"三角债"问题的需要,但其存在固有缺陷,为满足权利平等和程序正义的要求,建立了第三人异议制度予以补充。依照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第三人异议制度具有异议审查形式性、异议内容实质性和异议效力绝对性的特征。实践中存在第三人滥用异议权的困境,若要规制滥用行为,对于异议的处理不宜采用有限审查的方式,而应当适当扩大不属于异议的范围、加重异议的成本并构建异议判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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