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应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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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文萍.语文教学应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J].职教论坛,19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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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文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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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龙岗中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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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素质教育要求“以人为本”,它强调学生是教育过程的唯一主体。在教学过程中如何保证学生的主体性地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因此应重视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地位的实现。本文就中专语文教学中如何保证学生的主体地位进行一些探讨。一、多引导学生自己得出结论语文教学中长期存在着重结论轻过程的问题。往往学生初读感知尚未完成,教师就介入学生与课文之间加以讲析。这样给予学生揣摩、讨论的时间短,结论得出太快。出现这一问题的症结在于“以为学生掌握了结论就学到了知识”的错误认识。殊不知由学生自己得出结论,其间的思维过程、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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