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研究
作者姓名:彭希林
摘    要:一、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一)高校法律地位体现为行政主体地位、民事主体地位和行政相对方地位。(二)高校学生是具有法律身份的公民。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绝大多数学生都已年满18周岁,是正在高校接受教育的具有法律身份的公民。(三)高校与学生之间具有平权性质的法律关系。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双重的,即部分为行政法律关系,部分为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原则,这种关系的主要特点是:(1)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不平等;(2)它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