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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摘    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停征据中新网,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自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依据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征收的。集贸市场管理费是依据1983年国务院发布的《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征收的。

关 键 词:管理办法  个体工商户  管理费  集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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