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跨越──我国加入国际版权公约的前前后后(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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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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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1年6月1日,忡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生效。1992年5月27日,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递交了关于提请审议决定我国加入褓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议案。6月,在第7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国家版权局局长宋木文同志,受国务院的委托,就建议我国加人两个国际版权公约的议案作了说明。宋木文同志分别就'趴e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基本情况"、"加人《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必要性"、'伽人两个公约的国内条件"、"与加人们e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若干有关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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