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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学生日记被判侵权
摘    要:小余是重庆市璧山县实验中学的学生。其班主任老师疑其与班上女生恋爱,便公布了私下从其放在课桌内的笔记本上撕下的记录了其对另一名女生的好感的两页日记,以此“告诫”学生不要和余交朋友。为此,小余把班主任告上法庭。近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老师行为已侵害了学生的名誉权,应向学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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