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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幼儿园食堂将配公共营养师
摘    要:辽宁省教育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须以每所食堂为单位,配备一名以上公共营养师。对未取得公共营养师资格的从业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发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公共营养师资质证书;对已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参加针对学校和学生食品安全、营养健康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学校营养师培训证书》,持两证上岗。

关 键 词:辽宁省教育厅  营养师  幼儿园  食堂  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证书  社会保障部  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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