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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试题中的“歧议”
引用本文:高忠州.谈试题中的“歧议”[J].中国小学语文教学论坛,1992(4).
作者姓名:高忠州
摘    要:一.从一道作文命题说起 1991年福建省中考作文题是《记我学作文中的一件事》,有的考生写自己学写作文过程中的一件事,有的考生则写自己学别人写的作文中的一件事(如学钓鱼)。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象?原来作文题本身就是一个有歧义的短语,上述的不同理解正是因为对作文题语法结构层次的不同分析而产生的: a.记我学作文中的一件事 b.记我学作文中的一件事这两种理解都合逻辑,合情理,也合乎语法规则,因此,尽管有的考生写了看来与“学作文”风马牛不相及的“学钓鱼”,也不能判为“脱题”,因为该考生看过一篇《钓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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