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13年10月19日,《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企业商誉的罪名被长沙公安局在广州跨省拘捕,由此引发了国内学界和业界的竞相声援。但随着10月26日,中央电视台播出了陈永洲在看守所承认自己受他人指使发虚假报道的视频,使得整个事件舆情发生逆转,媒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开始声讨陈永洲及其所工作的《新快报》,由此也引发了对于媒体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媒体舆论监督职权的讨论。针对这一事件,笔者窃以为可以从新闻专业主义所要求的真实、平衡、客观和独立几个原则来予以考察,从而反思西方的新闻自由主义理念在我国新闻传播中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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