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面向“未来”的侵权法:论侵权责任法的预防功能
引用本文:葛建义.面向“未来”的侵权法:论侵权责任法的预防功能[J].常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4(1):78-82.
作者姓名:葛建义
作者单位: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江苏 常州213002
摘    要:从侵权法的立法宗旨、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和侵权法的发展历史分析,预防损害与填补损害一样,都是侵权法的基本功能。侵权法发挥预防功能的主要机制在于过错责任原则,法律要求应当预见损害的行为人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以避免损害的发生,否则即应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责任制度通过市场竞争促使经营者提高注意义务程度,预防损害。以实现预防功能的视角检讨我国侵权法具体制度,有必要强化预防性侵权责任方式、惩罚性赔偿制度和责任保险的事故抑止机制。

关 键 词:侵权责任法  预防功能  过错  惩罚性赔偿  责任保险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