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撬起法律教学新空间——以人教版“财产留给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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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长辉.案例:撬起法律教学新空间——以人教版“财产留给谁”为例[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12(3):3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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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长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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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连云港市朐山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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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用初中生进行法律知识教学,目的不是为了培养法律专家和律师,而是为其逐步扩展的生活服务;是为帮助学生做负责任的公民、过积极健康的生活服务;是让学生主动探求法律知识,逐步增强自身法律意识,从而在实际生活中能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基于此,教师在法律教学上基本达成了一个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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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知识 教学 人教版 财产 空间 案例 生活服务 法律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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