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行政诉讼目的之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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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志卫.浅谈行政诉讼目的之重构[J].大观周刊,2012(43):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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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志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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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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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权入宪标志着人权成为我们追求的根本目标和基本价值,也昭示着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应朝着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方向发展,而人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包括实体法的权益和程序保障的利益,所以从人权保障的角度,笔者认为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利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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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实体利益 程序利益 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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