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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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天平.论经济自由[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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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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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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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NCET-10-082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ZX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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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市场经济最为基本的经济伦理价值,经济自由是自由一般向经济活动的拓展,是经济主体拥有按照自己意志自由从事经济活动的权利。在内容上,它包括经济主体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自由和财产权;在性质上,它表现为经济活动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从经济伦理学意义上看,经济自由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它是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前提,也是其结果和表现;是经济发展和繁荣的内在动力;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推动力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经济自由的实现需要以责任伦理为预设前提、保障经济主体对于财产的所有权、坚持按劳分配、以社会主义制度为保障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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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伦理 自由一般 经济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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