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邓小平对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两大突出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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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东英. 试论邓小平对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两大突出贡献[J].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 25(3): 39-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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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东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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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新疆,乌鲁木齐,83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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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对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两大突出贡献是:1.对中国共产党完成宗教问题领域中的拨乱反正起了指导作用;促成我党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即[1982]19号文件的形成。2.他提出的民主法制思想奠定了中国特色马克思主义宗教法制理论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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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邓小平 中国特色 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 贡献 |
文章编号: | 1005-9245(2004)03-0039-03 |
修稿时间: | 2004-04-03 |
Two Contributions of Deng Xiaoping''''s to the Marxist Theories on Religion with Chinese Sty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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