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长进行关于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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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崟.对家长进行关于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的法律指导[J].山东教育,2004(36):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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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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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学前阶段的婴幼儿,机体生长发育迅速,但脆弱不完善;活泼好动,但缺乏独立行为能力,在活动中不能预知行为后果;遇到危险时不会保护自己,一旦发生意外,不但会引起家长的不满,甚至会提起诉讼。这一方面说明家长有法律意识,另一方面也给我们幼教工作者提出了一个问题: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一旦意外发生之后怎样运用法律维护幼儿园及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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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长 幼儿园 活泼 幼教工作 意外伤害事故 指导 用法 婴幼儿 行为 机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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