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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文科学报评估标准(一)
摘    要:评估标准分四大部分:一、政治标准(以系数K表示得分高低);二、业务标准(50分);三、编辑标准(30分);四、出版标准(20分)。这四大部分中,政治标准、业务标准两个部分是以定量形式评估的,弹性因素不多,因此均按《中国人文社科学报学会通讯》2002年第1期公布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质量标准及评估办法》规定执行。编辑标准、出版标准这两个部分因涉及许多细则问题,除《评估办法》已有的规定之外,在评估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还有进一步的规定,现根据记录整理如下,仅供参考。编辑标准:1、封面、封底缺汉语拼音或英文刊名,分别扣0.5分。2、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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