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隐性就业歧视的产生,是现代工具理性暴政的结果,面对隐性就业歧视传统硬法束手无策,当前此类问题的解决,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来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但是,这与我国法治中国建设中政府依法行政及经济社会领域的去行政化呼声相违和,且成效有限。近年来,软法理论因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独特作用,越来越引起国人的关注,但由于软法理论是一种新兴理论,其理论仍在发展之中,所以有人质疑其效力的真实性。本文在为软法效力证成的同时,指出软法在规制隐性就业歧视时的合理性,进一步为软法治理隐性就业歧视问题提供路径探索和理论奠基,并借鉴中国独特的礼法结合与重"和谐"的法律文化传统,使软法在中国社会治理中盛开生命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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