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民办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生参与式课堂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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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淑娟.小议民办大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生参与式课堂教学改革[J].教育教学论坛,201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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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淑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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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41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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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省教育厅2014年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资助课题“民办大学通识性课程参与式课堂教学改革研究---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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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参与式教学具有民主性、主体性、创造性、启发性等特征,非常适合《基础》课教学改革。加强《基础》课参与式教学改革,既是课程的发展需要,又是当代大学生的客观需求,是十分必要的。因此,优化教学环节设计,激发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是增强《基础》课参与式教学实效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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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参与式教学 教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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