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江〉补注》的补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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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茂书.《〈涉江〉补注》的补注[J].语文知识,199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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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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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枞阳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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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文知识》’94年6月刊发的《涉江补注》(以下简称《补》文)较之课本注释详尽,有益于教学。但有的“补注”值得进一步推敲,有的课本和《补》文均未涉及到,需要充实,试述如下。一、《补》文说“陆离、崔嵬作句子的补语。”笔者以为不是补语而是定语。因为“陆离”是修饰“长铗”的,“崔嵬”是修饰“切云”的。“之”,在句中不是补语的标志而是定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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