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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职院校中的公民教育
作者姓名:郑春静
作者单位:阜新高等专科学校,辽宁,阜新,123000
摘    要:公民教育的目的就是在人的思维与意识中建立法治的思维,逐步建立和提高公民的自主性和自我负责的理性行为方式。高职学生的公民教育十分重要,它既是法治发展、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高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高职教育应依托"公民教育"课程和教师示范、学生参与的教学方法来实现高职学生的公民意识培养。

关 键 词:高职学生  公民教育  公民素质  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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