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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案件行政查处中的若干问题
作者姓名:田建军
作者单位:北京亿嘉律师事务所,北京,100005
摘    要: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和现实情况,在保护商标权方面,《商标法》规定了颇具中国特色的“双轨制”,就是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即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有管辖权,不仅可以应当事人的投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而且可以依照职权主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关 键 词:商标侵权案件  行政保护  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双轨制”  《商标法》  中国特色  司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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