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劳斯伦的《儿子与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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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在现代欧美文坛上,英国作家大卫·赫伯特·劳伦斯(David Herbert Lawrence,1885—1930)不仅堪称多产,而且“最具有独创性”①。在劳伦斯卷帙浩繁的作品中,小说构成了他成就的核心,也最充分地体现出他的创作思想和风格。长篇小说《儿子与情人》(Sons and Lovers,1913)是迄今公认的劳伦斯的四部杰作或代表作之一。在这部带有浓厚自传色彩的小说里,劳伦斯对他故乡的矿区生活,他的矿工家庭,他的父母的龃龆和冲突,特别是他的母亲对他(即小说中的保罗(Paul))的那种强烈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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