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物以附意 飏言以切事——比喻在文章中的运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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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长江.写物以附意 飏言以切事——比喻在文章中的运用[J].新闻知识,199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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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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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比喻是生活知识的精巧联想”,实际生活中不运用比喻是不可能的。各种文章作为实际生活和客观事物的反映,也不能不运用比喻。比喻又叫“譬喻”,古书上叫“比”或“辟”.用今天的话说,就是“打比方”。它是用同此事物有相似点的彼事物或道理来作比的。比喻是汉语修饰的传统格式之一,也是形象思维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一种写作中常用的艺术技巧.比喻构成的要素一般有四个:一是本体(此車物),即被比喻的事物;二是喻体(彼事物),即用作比喻的事物;三是相似点,即本体和喻体之间相似的特征;四是比喻词,即联系本体和喻体的词,它是构成比喻的语言标志.在语言表达上,构成比喻的四个要素不一定都出现。比喻分为明喻、隐喻、博喻、连喻、曲喻、互喻、虚喻等,经常用的主要是明喻、隐喻和博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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