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齐物-论”抑或“齐-物论”?——《齐物论》主旨辨析
引用本文:刘崧.“齐物-论”抑或“齐-物论”?——《齐物论》主旨辨析[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32-36.
作者姓名:刘崧
作者单位: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贵州凯里,556000
摘    要:《齐物论》是《庄子》内七篇中最重要也最难解的一篇。自古以来,对"齐物论"三字的理解和读法就存在歧异,有认为"齐物"连读的,有认为"物论"连读的,有认为"齐物"而兼"齐论"的,莫衷一是。显然,"齐物论"的读法取决于如何理解,而如何理解取决于全文的主旨要义。如果把《齐物论》置于内七篇的思想整体中来探究,会发现物我关系是《齐物论》行文的基本线索。物我对立是庄子力图要超越的,庄子追求的最高境界不是"万物齐一",而是从根本上做到"吾丧我",以臻于"未始有物"的至人之识度。经由"吾丧我"而来的,是根本无"物"可言。因此,"齐物论"只能理解为"齐同物论",相应地只能是"物论"连读。

关 键 词:庄子  齐物论  物论  吾丧我  未始有物  至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