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物-论”抑或“齐-物论”?——《齐物论》主旨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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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崧.“齐物-论”抑或“齐-物论”?——《齐物论》主旨辨析[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3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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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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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黔东南州委党校,贵州凯里,55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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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齐物论》是《庄子》内七篇中最重要也最难解的一篇。自古以来,对"齐物论"三字的理解和读法就存在歧异,有认为"齐物"连读的,有认为"物论"连读的,有认为"齐物"而兼"齐论"的,莫衷一是。显然,"齐物论"的读法取决于如何理解,而如何理解取决于全文的主旨要义。如果把《齐物论》置于内七篇的思想整体中来探究,会发现物我关系是《齐物论》行文的基本线索。物我对立是庄子力图要超越的,庄子追求的最高境界不是"万物齐一",而是从根本上做到"吾丧我",以臻于"未始有物"的至人之识度。经由"吾丧我"而来的,是根本无"物"可言。因此,"齐物论"只能理解为"齐同物论",相应地只能是"物论"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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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庄子 齐物论 物论 吾丧我 未始有物 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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