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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实务中的亲子鉴定刍议
引用本文:翁京才,胡秀锦.民事审判实务中的亲子鉴定刍议[J].宜春学院学报,2011,33(11):34-37.
作者姓名:翁京才  胡秀锦
作者单位:1.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福州,350015
2. 福州市闽候县人民法院,福建福州,350100
摘    要:亲子鉴定肇始于刑事诉讼的举证需要,后来更多地应用于解决婚姻家庭案件。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其作用的两面性以及我国法律制度原来存在的空白一直使这一制度能起的作用相当有限。我国应尽快制定单行的法律,比如《亲属法》或者《亲子鉴定保障法》,对亲子鉴定从法律概念、启动程序及诉讼时效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规范,从而为当事人和其子女的利益提供更全面的保护。

关 键 词:亲子鉴定  婚姻家庭  非婚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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