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语言运用要简明、连贯、得体
引用本文:施晨笛!湖南.语言运用要简明、连贯、得体[J].中学文科,1999(Z1).
作者姓名:施晨笛!湖南
摘    要:考点解说]本考点是原《考试说明》中的三个考点合并起来的,这一合并,从表述上看更为合理。但从复习应试的角度来看,还是要分别进行针对性训练的。就高考试卷来说,这一考点的内容的所占的比分较大,出现的题目也比较多。所谓“简明”,就是指语言运用简洁明了。用张志公先生的话说,就是“用最经济的语言材料,传送最大的信息量,达到最高的准确性和可理解性,收到最大的表达效果”。主要包括提炼内容,排除冗余信息,提炼语言,删削多余词句和删改空话,避免套话等方面。所谓“连贯”,是指句与句之间前后相承,语势贯通。包括前后话题要统一,表述角度要一致,上下句意不脱节,注意词语照应,选择恰当句式,用好关联词语,讲究修辞方法等方面。所谓“得体”,简而言之就是恰如其分。主要包括三个大方面,一是力求语言表达适应不同的语言环境,如场合、情境、目的等;二是力求语言表达适应不同的对象,如身份、地位、性格和自己的关系等;三是力求语言表达适应不同的语体,特别是一些外交、公文等语体。真正做到该说时说,该说什么就说什么,该怎样说就怎样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