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 促进和规范我省民办教育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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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开来.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 促进和规范我省民办教育发展[J].贵州教育,20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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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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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教育厅法规处 副处长,本刊特约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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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2004年,国家先后颁布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其中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并提出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十六字方针。2005年11月25日,贵州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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