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失责父母将失监护权
引用本文:耿银平.失责父母将失监护权[J].高中生之友,2014(10):12-12.
作者姓名:耿银平
摘    要:6月21日《京华时报》报道,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介绍,多家试点未成年人保护的地区,将开展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个案实践工作。《关于开展家庭监护失当未成年人监护权转移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遭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暴力、虐待、遭弃、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或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携带、利用、纵容乞讨的未成年人都属于监护失当未成年人。

关 键 词:监护权转移  父母  未成年人保护  《京华时报》  征求意见稿  实践工作  转移工作  监护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