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新课标下文学作品的感知形象与尊重个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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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伟华.试论新课标下文学作品的感知形象与尊重个性[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5,22(8):13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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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伟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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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南石中学,广东,广州,510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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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文学作品以塑造艺术形象来反映现实生活,表现人物的精神世界,其最突出的标志就是它的形象性。作者意念总是通过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形象来传达,因此,新课标下文学作品的教学就是指导学生从语言文字入手,了解内容,感受形象;驱谴想象,再现形象;进入情境,理解形象;发掘意义,评价形象。文学作品的教与学,是对作品的第二次创造,在这一创造过程中,涉及到感知形象与尊重个性的问题,处理好这些问题,将有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文学鉴赏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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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学作品 中学 语文 课程标准 阅读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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