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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2004年1月—3月教育大事记
摘    要:1月1日 市教育局与市环保局联合发文,授予南昌三中、十中、实验中学、一职等10所学校“绿色学校”称号。市教育局与市政财局联合发文,转发《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和杂费标准以及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赣财教2003]136号)

关 键 词:发文  教育局  实验中学  江西省教育厅  农村中小学生  杂费  拨款  市政  大事记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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