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注意主导和主体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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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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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江阴市城中中心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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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认为,教师甲、乙在教育手段上都有优点,但都存在不足之处。教育学原理告诉我们: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孩子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孩子既不是一种完全消极被动地接受外来影响的客体,也不是一种可以排除外部影响和外部控制的自我发展的主体。离开了教师的正确指导,孩子的学习和发展必然是盲目的、低级的、有限的。所以,在处理孩子纠纷事件时,要注意结合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孩子的主体地位,二者缺一不可。教师甲可取之处在于能做到在解决纠纷前,先了解情况,然后再有的放矢地进行处理,并注重运用恰当的方法解决问题,而不是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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