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角色分工和互动作用
引用本文:廖长青,邓红梅.民商法与经济法的角色分工和互动作用[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4,24(3):45-47.
作者姓名:廖长青  邓红梅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民商法和经济法作为共同扎根于市场经济的法律,二者在个体本位与社会本位、设定权利与限制权利(力)、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等方面有角色分工,正是这种角色分工,促成了二者对市场经济调整的互动作用。

关 键 词:民商法  经济法  市场经济  个体本位  社会本位  设定权利  限制权利
修稿时间:2003年11月23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