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中存在的是“价值剩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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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复旦学报》1984年第3期刊载伍柏麟的文章提出,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存在“剩余价直”范畴,作为它的对立物而产生的,是“价值剩余”范畴。“价值剩余”指的是社会主义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在扣除劳动者满足自己需要的生活资料价值以后的剩余。在质的规定性上,它与“剩余价值”有着根本不同。“剩余价值”范畴以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存在为前提,它首先反映了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价值剩余”根本不反映谁无偿占有谁的劳动,它反映社会主义联合劳动者向社会提供剩余劳动,而这部分以价值形式出现的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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