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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学教师对学生的监管义务
引用本文:阮玉洁.我国中小学教师对学生的监管义务[J].教育教学论坛,2012(8):57-58.
作者姓名:阮玉洁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教育学原理方向2010级研究生,北京,100080
摘    要:在我国中小学学校实践中,很多教师无法明确界定监管和监护之间的不同,因此基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增多而对教师监管责任的讨论,使教师面对的来自学生家长和学生的压力日益增长。因此,作为基础教育大国,从法律上明确界定中小学教师对学生的监管义务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关 键 词:中小学教师  学生  监管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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