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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户”事件谁之过
引用本文:杨槐.“黑户”事件谁之过[J].记者观察(上半月),1999(8).
作者姓名:杨槐
摘    要:白庙村下辖于陕西省安康市新城办事处,地方不大,人亦不多,却出了不少已婚的“黑户”。这些“黑户”都有一个惊人的相似点,那就是婚姻改变了他们的命运,婚姻使他们从堂堂正正的合法公民变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国籍人士,稀里糊涂地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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