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8年有几件令新闻界瞩目的事.当年1月,辽宁省西丰县警方以新闻报道涉嫌诽谤该县县委书记张志国为由,要对<法人>记者朱文娜强行拘传;4月,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以受贿罪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傅桦提起公诉;5月,山西省吕梁市临县检察院以窝藏等罪名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景剑峰提起公诉;11月,到山西采访的<网络报>记者关键突然"失踪",半个月后传来被河北省张家口市警方强行带走的消息,理由是涉嫌受贿;12月,山西省太原市杏花蛉区检察院声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授权下,以同样涉嫌受贿的理由将央视记者李敏强行带走.这一系列"抓记者"事件,在让人对记者的生存状态表示担忧的同时,也由于涉及到公权、私权、新闻采访权、舆论监督权之间的复杂关系,让人对记者的自律及他律状况作出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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