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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确立语文教学与美育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作者姓名:王青山  王靖宇
作者单位:锦州医学院,辽宁,锦州,121001
摘    要:语文教学与美育相结合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新《语文教学大纲》的共同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具有审美欣赏、表现和创造美的能力,发展智力,使其身心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在实施语文教学与美育相结合原则的过程中,教师应创设情境,彼此渗透,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去感知美,提升其对美学的认识,从而强化学生的综合素质。

关 键 词:语文教学  美育  审美情趣  文学形象  情境
文章编号:1672-6022(2004)02-0024-01
修稿时间:200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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