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确立语文教学与美育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
| |
作者姓名: | 王青山 王靖宇 |
| |
作者单位: | 锦州医学院,辽宁,锦州,121001 |
| |
摘 要: | 语文教学与美育相结合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新《语文教学大纲》的共同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具有审美欣赏、表现和创造美的能力,发展智力,使其身心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为此,在实施语文教学与美育相结合原则的过程中,教师应创设情境,彼此渗透,有机结合,引导学生去感知美,提升其对美学的认识,从而强化学生的综合素质。
|
关 键 词: | 语文教学 美育 审美情趣 文学形象 情境 |
文章编号: | 1672-6022(2004)02-0024-01 |
修稿时间: | 2003-11-28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