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小学生参加生產劳动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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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梁凡生.关於小学生参加生產劳动的問題[J].云南教育,19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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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凡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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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云南省委宣傳部学校教育处 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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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議”中指出:“无論那一种学校,都必須贯彻执行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結合的原则。九岁以上的儿童可以适当地参加一些劳动,以便自幼养成劳动习惯,促进身心发育;但是必须充分照顾到儿童的健康;分配以适合儿童体力和兴趣的轻微的、短时间的劳动。”这段话明确地告诉我们,小学教育应当毫无例外地贯彻执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但组织儿童参加生产劳动,必须充分注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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