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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的运用
引用本文:张斌.隐性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堂教学中的运用[J].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0,13(4):102-103,111.
作者姓名:张斌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政治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基金项目:安徽财经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团队建设"、校教学研究课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研究,隐性教育视角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创新研究 
摘    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容丰富而广泛,其特定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使得传统的单纯理论讲授往往难以达到有效性。树立隐性教育观念,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种隐性教育资源,有针对性的进行隐性教育能起到良好效果。“基础课”课堂教学实施隐性教育要重视教师的言传身教,构建特定的课堂教学环境,还要探索富有特色的隐性教育实现形式等。以充分发挥学生课堂教学中的主体性地位和作用,引导学生自我教育,从而提高“基础课”教学的实效性。

关 键 词:隐性教育  “基础课”  主体性  自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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