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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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雨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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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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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规则通常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没有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选择的情况下采用以仲裁地法为主的缺省规则。而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近年来英国和新加坡发展出了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三部曲”规则。此规则方法思路明晰、操作性强,为仲裁协议法律适用规则的统一化提供了积极的示范,也为我国的仲裁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一、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规则(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是仲裁法上被广泛承认的规则,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适用于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案情的实体法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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