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澄清理论在高职德育课程中的运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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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少兰.价值澄清理论在高职德育课程中的运用——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例[J].高教探索,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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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少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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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州,5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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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1年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中人本主义教育思想的借鉴研究"(课题批准号2011CZ026)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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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价值澄清理论在高职德育课程中的借鉴运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理念层面,倡导主体间性的德育范式,树立弘扬主体、尊重他者的人本主义课程导向;二是在方法层面,以“三阶段+四策略”的教学模式促成学生的价值认知、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等能力养成.实证研究表明:价值澄清理论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合理的借鉴运用,有助于增强课程的吸引力和说服力,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调节以及自我意识的强化.但需要注意的是,如运用不当可能滋生放弃道德判断,搁置道德引导功能,错而不纠等问题,需批判性地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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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值澄清理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德育 人本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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